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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四川省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重点排放单位名录(2021、2022年度)的公告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2〕111号)要求,现将四川省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重点排放单位名录(2022年度)进行公布。同时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碳市场最新要求,对四川省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重点排放单位名录(2021年度)进行更新并公告如下。
1.四川省2021年度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2.四川省2022年度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重点排放单位名录